入驻流程
入驻指南
-
招商方向
-
招商标准
-
店铺考核标准
-
入驻协议及资费标准
一、招商对象
1.经营喜庆产品、庆典服务或相关周边服务的商家。
2.在喜庆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的商家。
3.负责人愿意接触电商,能够接受新事物。愿意与喜事节一起进行营销推广互利互助的的商家。
4.与其他电商有过合作且活跃的商家优先。
二、招商方向
1.知名品牌
为了能给用户带来更高端的产品服务,和尊重品牌专有性和优质性,欢迎喜庆行业各大优质品牌旗舰店入驻喜事节。
2.优质货品
欢迎能满足喜事节用户群体需求的优质、个性化喜庆类货品,且符合喜事节平台类目结构细分的货品配置。
3.垂直电商
本标准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发布
本标准生效日期:2015年12月1日生效
一、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喜事节平台的所有商家。
二、入驻须知
1.入驻喜事节的申请流程及相关收费说明均以喜事节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及或商家另行协商确定的内容为准。
2.喜事节将根据平台运营需求、消费者购买需求、行业动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定期修改更新招商标准。
3.商家应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入驻资料和店铺运营主体及相关资质等),并且确保其相关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商家的信息和资料如有变更,需根据协议提前通知喜事节。
三、店铺类型与相关要求
如商家店铺名称设置含以下字样,需在申请入驻是在线提交相应资质或证明。
1.旗舰店
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喜事节开设品牌旗舰店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排他性、不可撤销性),入驻喜事节开设的店铺。
*旗舰店类型:
1)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品牌归商家所有。自有品牌的子品牌可以放入旗舰店,但是主、子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专卖店:商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喜事节网开设的店铺。
1)持有品牌所有者出具的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并且品牌所有者出具的正规授权书(品牌所有者若为个人,则需同时提供品牌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授权书上签字)(授权文件中无明确排他性)。授权书需无地域限制;
四、商家入驻限制
1.商家所经营的类目应符合喜事节的类目标准,详见《喜事节网平台产品类目一览表》。
2.一个喜事节用户(ID)只能申请开在喜事节开一间店铺。
3.商家主动终止协议且退出喜事节后1年内限制入驻。
4.商家须在每次服务协议到期前完成续签确认和资质(如有更新)的提交,并且交纳平台使用费(如有)。如逾期确认续签申请,则喜事节将于服务期结算后终止店铺服务,并下架商家商品。
五、平台费用
1.入驻商家无须交纳平台使用费。
2.入驻的商家须根据喜事节相关招商规则及自身申请经营的类目情况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费用标准详见【入驻协议及资费标准】。
六、店铺服务期
1.自商家成功申请入驻喜事节之日起至届满商家在喜事节在线申请入驻系统中选择的开店时长自然年(1年/2年)。本协议首次有效期届满前 30日内任何一方均无异议的,本协议将自动续展,每次续展的期限为一年;虽有前述约定,但如果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另行签署新的喜事节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则本协议自新的喜事节店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生效之时自动失效。
2.商家续签须于服务期终止前15个工作日足额交纳平台使用费(如有)。如商家未确定续签或未因其它原因未通过喜事节续签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喜事节将不再向商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
七、附则
1.喜事节可能随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则,并在该规则生效前在喜事节给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喜事节平台服务的主体,一经发起无异议、仍使用喜事节服务即为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
2、喜事节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发布
本标准生效日期:2015年12月1日生效
为了共创美好的电商交易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产品予用户并且不断提高用户的购物体验,和整体提高商家的服务品质、竞争力,喜事节制定了相应的商家店铺考核标准。
一、考核对象
喜事节所有的商家。
二、考核周期
考核期的周期时长推算方式与服务期同步,其中累计指标均指单个服务期内。
三、考核标准
商家店铺若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则喜事节有权根据商家与喜事节签署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喜事节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等)及喜事节发布的其它平台规则暂停或终止为商家提供平台店铺服务,或拒绝商家店铺续签申请。
1、商家店铺无正常运营,在单个服务期内累积6个月或连续3个月没有登录商店管理中心且无任何交易、店铺动态更新等。
2、店铺服务期届满,商家未按时确定续约且交纳相应平台费用(如有)。
3、商家店铺商品经抽检,涉及危害人体安全健康类相关检测项目不合格(如:甲醛、PH值等),累计≥3次(不合格次数以抽检维度计算,不以检测项目不合格数量计算);
4、商家店铺经核实确属违规的投诉平均每月>3次;
5、商家店铺受到行政机关调查处罚,累计>3次;
6、商家店铺评分:

7、其他因违反与喜事节签署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喜事节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等)及喜事节发布的其它平台规则需停止提供服务或终止合作的情形。
本标准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发布
本标准生效日期:2015年12月1日生效